百万粉丝博主起诉交警队 法院回应 须先申请行政复议
近日,短视频博主窦先生开车行驶在银昆高速陕西汉中段时,被交警引导进入留坝服务区,并因超速被开罚单。此事引发热议,窦先生随后向汉中南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12月20日,法院裁定不予立案,建议他先申请行政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窦先生称,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摆放锥形桶设卡,他在主线上正常行驶,无法冲卡,只能被迫进入服务区。进入服务区后,交警出示了一张手机上的照片,显示他的车速为110公里/小时,超速37%,要扣6分罚款200元。
窦先生询问是否可以少罚一点,交警表示可以在系统里录入扣3分罚款200元,但需要提供另外两个人的身份证信息,证明后排两人没系安全带,另开两张罚单,分别罚款5元,不扣分。由于当天车内只有他自己,窦先生提供了两位亲属的身份证信息,最终拿到了三张纸质罚单。截至20日,他仍未在12123APP上查询到12月5日的违章记录,尚未履行处罚。
窦先生对超速被罚没有异议,但他认为交警在高速公路上设卡查超速存在程序违规违法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,除非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。他认为交警查处超速并非紧急公务,涉嫌滥用职权且耽误车辆通行时间。
12月13日,窦先生以“交警高速设卡查超速涉嫌程序违法”为由,向汉中南郑区人民法院邮寄了起诉书,欲起诉汉中高速交警大队。20日,他收到南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,告知他应先申请行政复议。法院工作人员确认,上述行政裁定书属实。
几天前,汉中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与窦先生进行了面谈。对方称当地交警当日拦车查超速并未违法,这是公众与交警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同。交警部门自查自纠发现,开具三张罚单存在过错,未将违章信息上传至12123APP,所以事后查不到违章信息。抓拍车辆超速的是流动测速设备,而非电子眼。窦先生询问流动测速是否放置了提示标牌,对方表示按规定应该放置了。
汉中交警部门已再次联系窦先生,称已向其邮寄相关文书。窦先生表示,等拿到文书后会查看具体内容,并根据法院的裁定先申请行政复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