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人称要将性侵者钉在耻辱柱上 坚决反抗留证
摘要:
受害人称要将性侵者钉在耻辱柱上!“对我来说,判4年也好判1年也好,只要能把性侵者钉到耻辱柱上,我都接受。”丽丽(化名)去...
受害人称要将性侵者钉在耻辱柱上!“对我来说,判4年也好判1年也好,只要能把性侵者钉到耻辱柱上,我都接受。”丽丽(化名)去年9月22日,作为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一名营销总监,她在一场商务宴请中被自家老板王某不断劝酒后喝醉,之后遭到王某的性侵。根据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,2024年4月2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,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。
2024年12月3日,丽丽收到人社局出具的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认定书中表明,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,予以认定为工伤。丽丽告诉新黄河记者:“我也许不是第一个被他伤害的人,但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被他伤害的人。”